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,费用方面是怎么规定的
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费用缴纳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,下面结合相关法规进行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(1997年)第一条规定: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。”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涉及房屋权属的转移,所以被拆迁人作为承受房屋权属的个人,属于契税的纳税人,应当缴纳契税。在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过程中,房屋权属从原拆迁单位或相关部门转移到被拆迁人名下,符合该条例中“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”的情形,因此被拆迁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,这是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中契税缴纳的直接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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